产品属性
江海区凯瑞斯灯饰有限公司,是一家集研发、设计、生产加工、营销批发为一体的专业灯饰生产厂家产品涵盖:吸顶灯、吊灯、壁灯、镜前灯、台灯、落地灯等,从中式灯到欧式灯,从奢华水晶到现代简约,风格齐全,款式新颖,价格实惠,质量过硬。
公司自成立以来,就坚持把”产品质量”和”企业信誉”作为首要任务来抓, 坚持以“一流的产品、一流的质量、一流的服务” 为向导,立足于国内,面向世界, 挑战未来。
售后服务:
卖家承诺所售商品符合退换货要求情况下,自售出之日(以实际收货日期为准)起7日内可以退货,15日内可以换货。退换货条件:我们接受顾客在购买7天内的无理由退换货需求,但顾客需保证产品未经使用、包装完整且不影响二次销售。顾客对商品提出外观有瑕疵的反馈,需在签收商品后24小时之内提出。退换货商品引起的运费问题:买家申请“不想要了 ”退款原因的退换货,则所有运费买家承担(但包邮产品首次发货运费商家承担)。买家申请非“我不想要了”退款原因的退换货,如责任方在买家,则所有运费买家承担(但包邮产品首次发货运费商家承担);如责任方在商家,则所有运费商家承担。
1,在线申请:您可以在"我的订单"中找到您需要退换修的订单,点击”申请退款/退货”即可。我们的工作人员会在2个工作日 内和您取得联系,你可以随时在线查看你的退换修状态。
1,“7天无理由退换货”适用于买家在收到货品后因不满意货品希望退换货的情形。
2,因质量问题产生的退换货,邮费由平台供应商承担(此质量问题为货品破损或残缺)。非商品质量问题的退换货,应由买家承担往返运费。
3,退换货要求退换的商品在平台供应商收到时有完整的外包装、配件、标牌等;待退换的物品被用过、人为破坏或标牌拆卸的不予退换。
(1)符合退货政策的商品必须包装完整、数量准确且不影响再次销售,退货的同时必须退回相应的发票和相关文件。
(2)请对寄回的商品妥善包装,若是退换货过程中由于包装过于简单造成的物流损坏,平台供应商不承担商品完整责任。
(3)发票需单独寄送。退换货时,如涉及发票退回,请您不要将发票放在货物中一起寄送,平台供应商客服人员将和您确认发票寄送地址,避免丢失。
4,退货商品的价款到账时间因支付方式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具体应参照相关银行或支付工具的说明提示,平台供应商不对退换货费用的到账时间做任何形式的保证。
特别提醒:为避免由于商品滞留造成的经济损失,所有退换货商品,买家应在所规定之时间内发回(以物流签收时间次日起7天内为准),超过规定时间仍不能将退换商品发出的,平台供应商将不予接受该退换货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