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食品添加剂最大允许使用量最大允许残留量标准 | 添加剂中文名称允许使用该种添加剂的食品中文名称添加剂功能最大允许使用量(g/kg)最大允许残留量(g/kg)香兰素婴幼儿谷类食品(婴幼儿配方谷粉除外)食品用香料7mg /100g(100g以即食食品计,生产企业应按照冲调比例折算成谷类食品中的使用量) 香兰素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食品用香料 5mg/100ml(100ml以即食食品计,生产企业应按照冲调比例折算成配方食品中的使用量) 香兰素食品食品用香料用于配制香精的各香料成分不得超过在GB 2760中的最大允许使用量和最大允许残留量 |
二、化学性质 白色针状结晶。有芳香气味。 溶于125倍的水、20倍的乙二醇及2倍的95%乙醇,溶于氯仿。 三、使用用途 1、 用作食用香精、日化香精、医药中间体 。 2、是获取粉香、豆香的好香料。常作粉底香用。可广用于几乎所有香型,如紫罗兰、草兰、葵花、东方香型中。能和洋茉莉醛、异丁香酚苄醚、香豆素、麝香等合用兼作是定香、修饰剂与和合剂,也可用于掩盖不良气息。在食用、烟用香精中应用也较广,而且用量也较大。在香荚兰豆型、奶油、巧克力、太妃香型中都是必用香料。 3、香兰素是我国规定允许使用的食用香料,可作定香剂,是配制香草型香精的主要原料。也可直接用于饼干、糕点、糖果、饮料等食品的加香。用量按正常生产需要,一般在巧克力中970mg/kg;口香糖中270mg/kg;糕点、饼干中220mg/kg;糖果中200mg/kg;调味品中150mg/kg~冷饮中95mg/kg。 4、GB 2760 2011规定为允许使用的食用香料。广泛用于配制香草、巧克力、奶油等型香精,用量可达25%~30%,或直接用于饼干、糕点,用量0.1%~0.4%,冷饮0.01%~0.3%,糖果0.2%~0.8%,尤其是含乳制品。 5、重要的合成香料,广泛用于日用化用品,作食用、烟用和酒用得法 精。在食品工业中用量大,用于配制香草、巧克力、奶油等型香精,用量可达25-30%,直接于饼干、糕点,用量0.1-0.4%,冷饮0.01-0.3%,糖果0.2-0.8%,尤其是含乳制品。用于分析化学,检验蛋白质氮杂茚、间苯三酚及单宁酸。在制药工业,用于生产降压药甲基多巴、儿茶酚类药物多巴,以及白内停、敌菌净等。 6、用作有机分析标准试剂 四、生产方法 将N,N-二甲基苯胺用盐酸酸化成盐,用亚硝酸钠硝化掉得对亚硝基-N,N-二甲苯胺盐酸盐。将其与愈创木酚、甲醛在41-43℃缩合。然后用苯萃取。第一次蒸馏,用苯重结晶,再进行第二次蒸馏,用水重结晶。50℃干燥得成品。亚硫酸纸浆废液中,含有桦柏醇结构单位的木质素磺酸盐,在碱性条件下氧化,然后水解可得到香草醛。原料消耗(kg/t)愈创木酚(98%) 1460亚硝酸钠 640N,N-二甲基苯胺(98%) 974盐酸(30%) 6000甲醛(99%) 320 |